北京中考体检问答,这11件事不得不知!(2)
来源:网络资源 编辑:中考网编辑 2021-04-08 11:16:53
“既往病史”栏应如何填写?
既往病史指过去曾患过某种严重疾病如结核病、精神病等,或有较严重的先天性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等,或做过较大手术如先天性心脏病手术或肝、胆、胰、脾、肾等主要脏器手术。既往病史可能影响考生选报某些专业和工种(如皮肤过敏症不宜选报化工、制药类专业,先心病手术后不宜选报高空、井下、高温、野外等重体力专业及工种),但可选报其他大部分专业和工种。
考生应如实填写这些疾病或手术史,医生在体检时会根据考生填写的病史内容进一步详细询问,根据考生身体条件引导选择适合的专业和工种,避开不宜从事的专业和工种。如果隐瞒病史,即使已被录取,也有可能在入学复查时因不符合体检标准被招生学校取消入学资格。因此,考生应将这一条理解为保护自己利益。
怎样看体检结论?
经过体检,根据考生的身体状况可做出三种体检结论:
(1)合格
表明考生的身体状况符合普高及中等职业类学校(中专、技校、职高)各专业和工种的要求,考生可随意选择报考,不受任何限制(报考军校、警校须另参考军校、警校体检标准)。
(2)合格,专业受限
表明考生的身体状况具有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》“二、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,不能录取的专业”中所列条款或“五、报考师范专业的补充规定”或“六、其他补充规定”中所列条款或《技工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实行细则》“二、实行细则”中所列条款;或《北京市技工学校部分专业(工种)试行体检标准》中的所列条款,考生不宜选报此条内所列的专业或工种。
若考生具有《北京市普通高中招生体检标准》“二、有下列疾病者,不宜录取为住宿生”中所列条款,不宜选报普通高中的住宿生。
(3)不合格
表明考生的身体状况具有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》“一、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,不能录取”中所列条款或《技工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实行细则》“一、标准”中所列条款或《北京市普通高中招生体检标准》“一、下列疾病者,普通高中不宜录取”中所列条款,这部分考生不宜选报中等职业类学校或普通高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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